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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通知】关于撰写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科教之窗

【评估通知】关于撰写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概要描述】

【评估通知】关于撰写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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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4年学校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审核评估”),根据1月22日学校审核评估推进会会议精神,现将辽宁中医药大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附件2)和《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附件3)分工和内容,配合部门需协助责任部门根据审核重点撰写自评报告,专项任务组牵头部门负责一级指标的统稿工作。

二、自评报告撰写

1.主要内容

请相关单位按照附件2和附件3,围绕审核重点(三级指标),根据重点阐述内容,深入分析本单位2021年9月以来有关工作规划、思路、举措和实施效果,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性地制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2.工作要求

(1)自评报告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总结,是评估专家对学校开展审核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自评报告撰写,全面开展自查、自建、自评、自纠工作,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2)自评报告撰写时应注意:一是要围绕审核重点(三级指标),认真阐述本单位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二是理念到位,优势要找准,特色亮点要突出,要有事实做支撑,问题分析要写透,改进措施要可行;三是要重点回答本单位在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实施的举措与成效,项目不能少,要素不能丢,要点可综合;四是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要求每个三级指标梳理问题不少于2项;五是自评报告应逻辑清晰、文稿通顺、数据准确。

(3)自评报告每个审核重点(三级指标)都要有事实和数据作为支撑。相关数据应与高等教育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填报的数据一致。其中,核心数据应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

(4)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审核评估三级指标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要精准、客观,包括文件、通知、新闻报道、活动图片及照片、支撑数据明细表、材料汇编、网站链接等。

三、支撑材料格式要求

1.标题:

题目: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顶左,用“一、”“二、”“三、”标识;

二级标题:黑体三号顶左,用“(一)”“(二)”标识;

三级标题:黑体小三号顶左,用“1.”“2.”“3.”标识。

2.正文:仿宋_GB2312小三号,行距固定值31磅,标点用全角。

3.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cm,下2.5cm,左右各2.5cm。

4.正文中的英文及数字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5.表格:表名置于表格上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6.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按照《撰写提纲》体例撰写,提交Word版。

2.支撑材料目录以Word版提交,支撑材料中的正式文件以PDF版提交,其他材料均需以Word版提交,以序号(与目录中对应)加文件名称命名,目录与支撑材料统一放入文件夹,文件夹以“三级标题序号+支撑材料”命名(如:1.1.1支撑材料)。

3.各责任部门材料报送时间由牵头部门确定,各牵头部门请于3月11日前将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评估报告工作组张剑副组长。

4.各部门指派专人担任审核评估工作联系人(副处级以上),负责审核部门提交的所有材料和审核评估期间联络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评建办备案。

附件:

1.《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2.《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

3.《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

评估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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