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于2005年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获批专业5个。于2012年、2015年通过机构资格认定的复核检查。2018年完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备案专业17个,2020年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备案专业9个。
机构下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注册类临床试验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了覆盖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机构和专业标准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应急预案,为高效、规范地开展临床试验奠定了良好基础。GCP中心药房于2015年通过中关村玖泰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创新联盟、 中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联盟的评估,荣获“临床研究药物中心化管理项目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
- 机构办人员构成
机构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5人,主任中医师1人,主管药师1人,主治医师2人,助理研究员1人;硕士研究生4人,本科1人。
二、机构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临床试验的立项审查管理。
(二)负责组织新专业的申报。
(三)负责制订与机构管理相关的制度文件和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协调各专业、科室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与质量管理。
(五)负责GCP中心药房和临床试验资料室的管理。
(六)负责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
(七)负责试验经费、实物资产的管理和经济类合同的监督。
(八)负责组织院内研究人员参加临床试验技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九)组织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及试验项目临床实验数据核查
三、联系我们
机构办公室邮箱:jgbgs2012@126.com
机构办公室: 办公电话:86803333 转 8722
机构办主任室: 办公电话:86803333 转 8721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求新楼(4号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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